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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聽廣播聽到一個很瞎的新聞
說一個男子為了女朋友想吃雞肉
所以去偷了兩罐"海底雞"
卻因此受牢獄之災
就已經夠瞎了
最後ending主播用很冷靜的聲音說
"可是海底雞是魚"
笑死!!!!!
回家去查了這則新聞
也沒提到是魚這件事
我想是那報新聞的人自己加進去的吧
以下是原新聞
幫未婚妻進補 男子偷「海底雞」罐頭落網
這名住在瑞芳鎮三十三歲湯姓男子,曾有竊盜前科,在三峽建築工地擔任板模工的他,因最近幾天下雨沒辦法上工,男子家中有一名懷孕八週的未婚妻,近日身體虛弱頻頻孕吐,未婚妻向他透露想吃點雞肉,男子身上卻沒半毛錢,只好到鎮上便利超商偷竊「海底雞」罐頭充數,打算用「罐頭雞」幫老婆補身子。
湯姓男子偷一罐海底雞罐頭回家,卻發現只夠未婚妻飽餐一頓,當天下午他又再度進入同一家超商,又偷一罐海底雞及一罐鰻魚罐頭,讓未婚妻飽足兩餐,五號傍晚他打算前往超商再行竊時,被眼尖店長認出後報警逮人。男子無奈表示,自己只有板模技能,只能到建築工地做粗工,卻因下雨無法上工,加上工頭規定灌漿完畢後才能薪水,實在是沒半毛錢,未婚妻懷孕後身體不舒服,才會想偷罐頭雞幫她進補。警方雖同情他的遭遇,仍依竊盜罪嫌法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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